公告专栏
公 告
因下列仲裁文书通过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通过公告方式送达。若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到庭参加庭审的,本会将作缺席审理并裁决。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现公告如下:
受送达人 争议类型 送达内容
陕西京东信成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府谷分公司 劳动合同争议 府劳仲案字[2024]367号决定书
陕西省府谷县方正化工有限公司 劳动报酬争议 府劳仲案字[2024]400号裁决书
延安鑫艳浩栋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确认劳动关系 府劳仲案字[2024]462号裁决书
四川煜水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榆林分公司 劳动报酬争议 府劳仲案字[2024]525号、府劳仲案字[2024]526号、府劳仲案字[2024]527号决定书
王飞 劳动合同争议 府劳仲案字[2024]546号决定书
内蒙古赫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劳动报酬争议 府劳仲案字[2024]615号裁决书
府谷县兴府汽车救援服务有限公司 劳动合同争议 府劳仲案字[2025]5号决定书
府谷县恒普拉提瑜伽工作室 劳动合同争议 府劳仲案字[2025]6号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开庭时间:2025年5月6日上午9时,地点:府谷县新区社保大楼504仲裁庭)、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及仲裁申请书副本等
府谷县安馨园交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劳动报酬争议 府劳仲案字[2025]113号、[2025]114号、[2025]115号、[2025]116号、[2025]117号、[2025]118号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开庭时间:2025年5月7日上午8时30分、9时30分,下午15时、16时,5月8日上午8时30分、9时30分,地点:府谷县新区社保大楼504仲裁庭)、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及仲裁申请书副本等
府谷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城固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山西富伟钢结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1181MA0LBCR787):本委依法受理殷有伟诉你单位工伤保险待遇争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等相关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城劳人仲案字〔2025〕第9号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20000元;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5000元;三、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90996元;四、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90996元;五、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以上一至四项共计256992元,由被申请人于本裁决书生效后15日内向申请人支付。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城固县人力资源大厦七楼719室),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诉讼,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2025年3月17日
公 告
霸州市语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委于2025年2月19日受理张雨生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霸劳人调仲案字2025-44号)。现因你单位未正常经营,无法履行直接送达,故特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等文书。以上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后10日内。上述案件开庭时间为:2025年5月7日14时30分。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不到,按缺席处理。本委办公地址:霸州市行政中心东配楼二层,联系电话:0316—7863602。特此公告。
霸州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公 告
浙江联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陈冲诉你单位支付假工资争议一案(临劳人仲案字〔2025〕第36号),依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临劳人仲案字(2025)第36号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申请书副本等。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为: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克扣的工资共计人民币9150元。本委定于2025年4月22日9时00分在临沂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第三仲裁庭(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沂蒙路173号)开庭审理本案。如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参加庭审活动,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
临沂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3月17日
公 告
邯郸市天泽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王玄岭与你(单位)邯郸市天泽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邯开劳仲案字[2025]012号”的答辩(应诉)通知书。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答辩(应诉)通知书,(本委地址: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凯大街南头路东劳动仲裁委,电话:0310-5707757),逾期则视为送达。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2025年3月17日
仲裁公告
李建兵、吴银峰:申请人宁夏沃京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2025)银仲字第048号】一案,本会已依法受理。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与你们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们送达仲裁通知书、风险告知书、仲裁庭开庭方式选定书、仲裁庭组成方式及仲裁员选定书、仲裁申请书副本、《银川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银川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请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银川市民大厅A区5层3号窗口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选定仲裁员,逾期将由本会主任指定;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提交答辩书、证据材料。请在仲裁庭组成后五日内到本会领取组庭通知书。仲裁庭将于答辩期满后十五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银川市民大厅D区2楼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裁决。届时未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银川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北京驰集建筑有限公司:本委依法受理王朋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经劳仲案字〔2025〕第049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且邮寄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本委决定此案由首席仲裁员陈浩,仲裁员贾惠春、秦瑞伟,书记员白亚男承办。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并定于2025年4月29日上午9时在张家口市经开建投大厦806室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决。
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3月17日
公 告
2024年9月26日,玉环市人民法院作出(2024)浙1083破申3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台州凯通物流有限公司(下称凯通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于2024年10月12日指定浙江中英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经管理人审核,玉环法院裁定确认无争议普通债权544550.73元。现凯通公司资不抵债,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符合破产的实质要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四款之规定,玉环法院于2025年3月10日裁定宣告凯通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清算程序。
台州凯通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