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娱乐

工人日报 2025年04月08日 星期二

公告专栏

《工人日报》(2025年04月08日 02版)

中恒华美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进军):本局受理投诉人张占文等人投诉你(单位)下属分包单位内蒙古岩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万兴公钢结构项目拖欠工人工资一案。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上述案件《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包九原人社监【2025】理先告字第1-011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包九原人社监【2025】罚先告字第1-012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包头市九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8日

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5)鲁1311民初2265号

魏志强:原告山东昌盛消防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和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册山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四月八日

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5)鲁1311民初900号

赵启龙:原告临沂市罗庄区世纪王牌门业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和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册山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四月八日

裁决公告

河北邯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对李建东诉你单位工伤保险待遇争议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嘉劳人仲案字〔2024〕1057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如下:一、确认双方之间劳动关系已经解除。二、被申请人河北邯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李建东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共计128135.52元。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以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嘉峪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公告

孙红东、和帅:本院受理原告林俊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上午9时(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5)豫0402民初1589号

王巍:本院受理原告河南春华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王巍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豫0402民初158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团队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对本判决不服的,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公 告

霸州市钰榕商贸有限公司:本委于2025年3月10日受理彭旭飞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霸劳人调仲案字2025-75号)。现因你单位未正常经营,无法履行直接送达,故特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等文书。以上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后10日内。上述案件开庭时间为:2025年5月29日9时30分。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不到,按缺席处理。本委办公地址:霸州市行政中心东配楼二层,联系电话:0316-7863602。特此公告。

霸州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公 告

福安市叁合时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阮惠平与被申请人福安市叁合时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确认劳动关系、劳动报酬争议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仲裁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安劳人仲案〔2025〕137号裁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裁决事项为:驳回申请人阮惠平的仲裁请求。本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本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本委地址:福建省福安市棠兴路806号行政服务中心1021

联系电话:0593-8988561

福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举证通知书公告

湖北唯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我局收到陈永提交的关于陈博文的工伤认定申请,现已依法受理。申请反映:2024年12月27日18时35分左右,陈博文在白云机场三期工程吊装材料时,不慎被天窗材料砸伤手指。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就该起工伤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经多方联系无果,无法送达《举证通知书》(花人社工伤举﹝2025﹞272号),现本局公告送达。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前来我局工伤与劳动能力鉴定管理科(广州市花都区公益大道府西一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号楼一楼3104)签收,逾期视为送达。你单位应在公告期满之日起7日内向本局提供有关此案的证据材料,逾期不提供证据的,我局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的有关规定作出处理。特此公告。

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 告

2025年3月10日,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湘1102清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罗牧雄对被申请人永州市零陵三湘电化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强制清算的申请,并于2025年3月31日指定广东华商(永州)律师事务所组成永州市零陵三湘电化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

现清算组依照法律规定,公告如下:一、永州市零陵三湘电化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成员:蒋江湘、苏琼、廖勇,其中蒋江湘为清算组负责人。二、永州市零陵三湘电化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25年5月30日前持申报资料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现场申报地址及邮寄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永州大道与进贤路交汇处中添领域四楼广东华商(永州)律师事务所,联系人:苏律师17847567689、廖律师15874612691]。逾期申报的,可以在清算财产分配完毕前补充申报。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债权人补充申报的债权,可以在永州市零陵三湘电化有限责任公司尚未分配的财产中依法清偿。三、永州市零陵三湘电化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返还财产。四、永州市零陵三湘电化有限责任公司清算义务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等)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向清算组移交公司财产、账册和重要文件,清算义务人无正当理由拒不移交或不配合移交导致公司无法清算或无法全面清算的,依法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五、永州市零陵三湘电化有限责任公司及清算义务人应在公告之日起10日内移交印章(包括但不限于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人章等)、证照(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及社保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银行印鉴等)等资料,逾期未提交的,按作废处理。自2025年3月10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永州市零陵三湘电化有限责任公司强制清算申请之日起,有关人员使用公司印章、证照等行为均属违法行为,因使用公司印章、证照等设定的权利义务及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相关单位或个人自行承担。

永州市零陵三湘电化有限责任公司

清算组

二〇二五年四月八日

债权债务清算公告

莱西市航帆职业培训学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70285MJE0229251)拟办理注销登记,请相关债权人45日内持证明材料到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处理有关事务。逾期不办理的,按相关法规处理。特此公告。

莱西市航帆职业培训学校

2025年4月8日

关于中工网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5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