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季忠伟(户籍地浙江省方山乡周岙村102号):本院受理裘向东与叶茂青、季忠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浙1121民初1066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互联网庭审告知书、民商事诉讼相关告知材料、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告知书、司法公正码告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的答辩及举证期限为30日自送达之日起计算。本院定于2025年7月10日下午15时30分在油竹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王品娥(户籍地浙江省青田县油竹街道彭括村112号):本院受理陈忠民与王品娥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浙1121民初1102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互联网庭审告知书、民商事诉讼相关告知材料、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告知书、司法公正码告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告知审判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的答辩及举证期限为15日自送达之日起计算。本院定于2025年5月26日下午15时在油竹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李松有(户籍地浙江省青田县祯埠镇小群村公路81-2 号):本院受理朱树英与李松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浙1121民初267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司法公正在线告知书、民商事诉讼一审相关告知材料、诉状及证据副本、简转普民事裁定书、普通程序独任审判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送达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交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定于2025年5月28日10时在腊口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李松有(户籍地浙江省青田县祯埠镇小群村公路81-2号):本院受理林树海与李松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浙1121民初355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司法公正在线告知书、民商事诉讼一审相关告知材料、诉状及证据副本、简转普民事裁定书、普通程序独任审判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送达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交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决定于2025年5月28日10时30分在腊口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张玉仙(户籍地福建省建瓯市房道镇小竹村口历7号):本院受理刘雄军与张玉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1121民初3454号民事判决书、缴费通知书、移送执行风险告知书、履行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5)苏0412民初824号
无锡市润正冶金制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常州市通诚一心电工器材厂诉无锡市润正冶金制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嘉泽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1398号
方仕武:本院受理袁志强诉方仕武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逾期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案定于2025年7月14日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910号
周建洪:本院受理谢和国诉周建洪、邵泽伟、董邦义、张文同清算责任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逾期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案定于2025年7月14日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芜湖市镜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 告
芜湖亨斯赫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章雅萍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已审理终结。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地址:芜湖市长江中路51号芜湖市镜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212室)领取裁决书([2025]镜劳人仲第058号),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4)浙0225破56号之一
2024年11月20日本院根据债权人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申请,裁定受理象山飞越金属物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浙江甬泰律师事务所为该公司管理人。现查明象山飞越金属物资有限公司无财产可供分配,经本院裁定确认的债权金额为507400元,管理人已经支出的破产费用为880元。本院认为象山飞越金属物资有限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管理人提请宣告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5年2月26日裁定终结象山飞越金属物资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赣州市赣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能力鉴定书送达公告
赣州市万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郭肖田:本局受理郭建红就其本人因工受伤提交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现赣州市鉴定委员会已依法作出结论【赣市劳鉴2024年4983号《初次鉴定结论书》:鉴定郭建红的劳动功能障碍等级为八级】。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赣市劳鉴2024年4983号《初次鉴定结论书》,现按规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如对本鉴定不服的,可自送达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江西省人社厅工伤处申请再次鉴定。
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江西聚友实业有限公司:本局于2025年3月4日受理陈国辉的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通知书》南人社工伤受字[2025]第82号,我局于当日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向贵公司邮寄《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南人社工伤举字[2025]第82号,贵公司未签收。现通过工人日报特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南人社工伤举字[2025]第82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后即视为送达,贵公司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我局提交举证材料,如贵单位拒不举证的我局将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地址:南昌县莲塘镇澄湖东路799号,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09室,电话:0791-85721660。
注销公告
绥中县道路运输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211421318885128L),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理事会决议,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现申请注销登记。请与本社会团体企业单位相关的债权债务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本社会团体企业单位清算组申请处理债权债务,逾期不申请者视为放弃权利。
绥中县道路运输协会
以下证件挂失
樟树市妇女儿童心理健康协会遗失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4313001151402,账号:36050182035000001111,声明作废。
吉州区房地产领域涉稳风险防范处置联席会议工作第一领导小组遗失开户许可证,核准号:L4350000138202,账号:171099101000107071,声明作废。
登报电话:13256720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