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5)苏0412民初1684号
史国方、史荣伟、江苏川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告张志明诉被告史国方、史荣伟、江苏川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其公告送达(2025)苏0412民初16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嘉泽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6628号
王洪、佛山市瑞铮铝业有限公司:原告徐明慧与被告王洪、王小兵、尹小林、佛山市瑞铮铝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本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于2025年7月25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9857号
唐建国:原告陈克朋与温州瑞腾智能机械有限公司、唐建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本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于2025年7月22日15时在本院第二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7754号
高明:原告王微微诉被告高明离婚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逾期视为放弃举证权利。于2025年9月22日14时30分在本院家事审判庭不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6486号
陈开伟:原告徐瑞诉被告陈开伟离婚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逾期视为放弃举证权利。于2025年9月19日9时在本院家事审判庭不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8636号
陈杰:原告舒文文诉被告陈杰离婚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逾期视为放弃举证权利。于2025年9月18日9时在本院家事审判庭不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7070号
卢小平:原告张凤尧诉被告卢小平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逾期视为放弃举证权利。于2025年9月18日14时30分在本院家事审判庭不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8931号
戴彩屏、程安华:原告瑞安市智库家具有限公司与被告戴彩屏、程安华追收未缴出资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材料。本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于2025年7月24日9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7717号
东兴市四达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告林光进与洪日兴、东兴市四达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杨道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本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于2025年7月21日15时30分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0381民初8232号
彭建中:原告陈爱凡、黄玲与被告彭建中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本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于2025年7月23日9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深圳市得瑞胜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农胜得:原告泽瑞万弘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得瑞胜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农胜得、王成都保理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浙0381民初100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绍兴锋茂钢结构有限公司:我局已受理孙亚丹与你公司工伤认定案件。因《认定工伤举证通知书》(编号:2025017号)文书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与我局(海南省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科605室,联系电话:0898-23837209)联系,并领取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按时领取,本局将根据有关规定做出工伤认定决定。
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福建详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我局已受理杨借荣与你公司工伤认定案件。因《认定工伤举证通知书》(编号:2025018号)文书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与我局(海南省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科605室,联系电话:0898-23837209)联系,并领取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按时领取,本局将根据有关规定做出工伤认定决定。
枣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徐州昌茂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齐立新与你单位工伤待遇一案(枣劳人仲案字〔2025〕36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枣劳人仲案字〔2025〕36号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本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地址:湖北省枣阳市政法街原人事局四楼;电话:0710-6320758。
民办非企业注销公告
吉安市吉州区习溪桥街道正丙角社区亿佳微笑家政服务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608020742603822)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业务主管单位批复同意,拟向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无债权债务。
登报电话:13256720570